在UPS,我們始終致力于通過安全高效的運輸和可靠的服務為您創(chuàng)造更多價值,同時保障員工、客戶及商業(yè)伙伴的安全。
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(guī)及滿足航空運輸?shù)陌踩?guī)定,以及確保貨件的順暢清關避免延誤,我們在此提醒從中國大陸地區(qū)發(fā)件的客戶,請務必遵守以下規(guī)定:
1
托運人應為所有貨件提供真實完整的出口申報信息,禁止瞞報、漏報、夾帶危險品和違禁品等違法行為。
如需發(fā)運涉及航空運輸安全的貨物,例如:粉末、液體、晶體、顆粒等化工品、磁性和電池貨物,請先咨詢您的UPS客戶經(jīng)理了解相關航空運輸要求。
2
托運人應確保貨件不含任何航空運輸所列的禁運物品。
例如常見的危險品和違禁品:方向盤(含安全氣囊)、充電寶、鋰電池、鋼絲棉(即冷煙花)、鎂棒(即打火石),戶外求生手環(huán)、手表、工具包、鑰匙扣和可折疊鐵鍬、噴霧器(如發(fā)膠、藥品等)、壓縮氣罐(如救生衣等)或氣瓶、打火機(無論是否含鋰電池、易燃液體和易燃氣體)、香水、水銀溫度計、火柴、禮炮、槍支彈藥及其仿真品、管制刀具、軍警械具(如警棍、手銬)、其他國家規(guī)定的管制器具(如弩、拳刺)等。
3
托運人應確保貨件使用正確的包裝、運輸標簽和運輸文件。
例如:任何屬于非危險品的貨件,不應該使用任何危險品運輸標簽(可參考以下危險品標簽)。對于循環(huán)再次使用的包裝箱,在托運前托運人應先清除舊的危險品標簽。
危險品運輸標簽標識
4
托運人應確保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和限制出境物品的相關規(guī)定,確保貨件不含以下所列禁止出境物品,按相關法規(guī)要求出口限制出境物品。
禁止出境物品:各種武器、仿真武器、彈藥及爆炸物品、偽造的貨幣及偽造的有價證券、對中國政治、經(jīng)濟、文化、道德有害的印刷品、膠卷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錄音帶、錄像帶、激光視盤、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它物品、各種烈性毒藥;鴉片、嗎啡、海洛英、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癮的麻醉品、精神藥物、帶有危險性病菌、害蟲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動物、植物及其產(chǎn)品、有礙人畜健康的、來自疫區(qū)的以及其它能傳播疾病的食品、藥品或其它物品。內(nèi)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手稿、印刷品、膠卷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錄音帶、錄像帶、激光視盤、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它物品、珍貴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、瀕危的和珍貴的動物、植物(均含標本)及其種子和繁殖材料。
限制出境物品: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制品、國家貨幣、外幣及其有價證券、無線電收發(fā)信機、通信保密機、貴重中藥材、一般文物、海關限制出境的其它物品。(海關對此類限制出境的物品在價值上有限定規(guī)定,個人郵寄出口或攜帶此類物品出境,若物品價值超過限值但能提供有效出口文件,海關仍會予以放行出境。)
5
托運人還應確保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會按照相關規(guī)定程序制定、調整管制物項的出口管制清單,并及時公布。若出口經(jīng)營者要出口此類管制物品,應當先向國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門申請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件,并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》的規(guī)定辦理海關手續(xù),向海關提交出口許可證件并接受海關監(jiān)管。
若您想了解更多相關出境貨物的法律法規(guī),可參考以下法規(guī):
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出境物品表》(海關總署第43號令):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356445/index.html
2. 郵政局、公安部、國家安全部聯(lián)合發(fā)布關于《禁止寄遞物品管理規(guī)定》:
https://www.spb.gov.cn/gjyzj/c200025/202207/9c50ac2a77b14c98868206b03270b810.shtml
3.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(yè)局公告2022年第31號(關于對高壓水炮類產(chǎn)品實施出口管制的公告):
http://www.mofcom.gov.cn/article/zcfb/zczxzc/202211/20221103363969.shtml
4. 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23號(關于對鎵、鍺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公告)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2480148/5135006/index.html
5.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國防科工局 中央軍委裝備發(fā)展部公告2023年第27號(關于對無人機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公告)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2480148/5179214/index.html
6.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國防科工局 中央軍委裝備發(fā)展部公告2023年第28號(關于對部分無人機實施臨時出口管制的公告)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2480148/5179263/index.html
7. 商務部 海關總署關于優(yōu)化調整石墨物項臨時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http://www.mofcom.gov.cn/article/zcfb/zczxzc/202310/20231003447368.shtml
8. 商務部 海關總署關于公布《出口許可證管理貨物目錄(2024年)》的公告http://www.mofcom.gov.cn/article/zwgk/gkzcfb/202312/20231203463828.shtml
9. 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66號 關于發(fā)布2024年度《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》的公告http://www.mofcom.gov.cn/article/zwgk/gkzcfb/202312/20231203463916.shtml
10. 商務部 海關總署 中央軍委裝備發(fā)展部公告2024年第21號關于對有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的公告http://www.mofcom.gov.cn/article/zwgk/gkzcfb/202405/20240503513396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