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備案申請
1、申請人:知識產權權利人或者其代理人
2、申請的文件及證據
3、海關的受理: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備備案的決定。
海關總署不予受理的情形:
(1)申請文件不齊全或者無效的
(2)申請人不是知識產權權利人的
(3)知識產權不再受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保護的
4、備案的時效
(1)備案有效期
自海關總署核準備案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為10年。知識產權的有效期不足10年的,備案的有效期以知識產權的有效期為準。
(2)續(xù)展備案有效期
在有效期滿前6個月內,向海關總署申請續(xù)展備案,每次續(xù)展備案的有效期為10年。
5、備案的變更和撤消
備案的情況有發(fā)生改變的,自發(fā)生改變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,向海關總署辦理備案變更或者注銷手續(xù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