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.含義
1.起運國(地區(qū))是指進口貨物起始發(fā)出直接運抵我國的國家或地區(qū),或者在運輸中轉國(地區(qū))未發(fā)生任何商業(yè)性交易的情況下運抵我國的國家或地區(qū)。
2.運抵國(地區(qū))是指出口貨物離開我國關境直接運抵的國家或地區(qū),或者在運輸中轉國(地區(qū))未發(fā)生任何商業(yè)性交易的情況下最后運抵的國家或地區(qū)。
(二)填報要求
1.進口貨物報關單的“起運國(地區(qū))”欄和出口貨物報關單的“運抵國(地區(qū))”欄,應按海關規(guī)定的“國別(地區(qū))代碼表”選擇填報相應國別(地區(qū))的中文名稱或代碼。
國別(地區(qū))為非中文名稱時,應翻譯成中文名稱填報或填報其相應代碼。
2.直接運抵貨物:
直接運抵貨物是指由出口國(地區(qū))運人我國境內的進口貨物或由我國出口直接運往進口國(地區(qū))的出日貨物。
對于直接運抵的貨物,以貨物起始發(fā)出的國家或地區(qū)為起運國(地區(qū)),貨物直接運抵的國家或地區(qū)為運抵國、(地區(qū))。
3.在第三國(地區(qū))發(fā)生中轉貨物:
中轉貨物指船舶、飛機等運輸工具從裝運港將貨物裝運后,不直接駛往目的港,而在中途的港口卸下后,再換裝另外的船舶、飛機等運輸工具轉運往目的港。
貨物中轉的原因很多,如至目的港無直達船舶(飛機),或目的港雖有直達船舶(飛機)而時間不定或航次間隔時間太長,或目的港不在裝載貨物的運輸工具的航線上,或貨物屬于多式聯運等。
對于中轉貨物,起運國(地區(qū))或運抵國(地區(qū))分兩種不同情況填報。
貨物是否中轉,可根據隨附單據中的有關信息來判斷,如隨附單據中出現“VIA”或“IN TRANSIT TO”字樣,則可確定貨物發(fā)生了中轉。但“VIA”或“INTRANSIT TO”含有的中轉地信息并不相同,請注意二者的區(qū)別。
在國際貿易實務中,如相關單證中出現“VIA”字樣即為發(fā)生中轉,跟在“VIA”后面的是中轉地?!癡IA”是指“經由某地到達某地”。比如,“LONDON VIAHONGKONG”是指“經過HONGKONG(香港)到達LONDON(倫敦)”;又比如,“MALI VIA DAKAR”是指“經過DAKAR(達喀爾)到達MALI(馬里)”;再比如“TRAVEL FROM LONDON TO PARIS VIA DOVER”是指“從LONDON(倫敦)經DOVER(多佛)至PARIS(巴黎)”。
“IN TRANSIT T0”是指“轉運到……”,跟在“IN TRANSIT TO”后面的是目的地。比如,“HAMBURG IN TRANSIT TO ZURICH SWITZERLAND”是指“經過HAM—BURG(漢堡)到達ZURICH SWITZERLAND(瑞士蘇黎世)”。
(1)對于發(fā)生運輸中轉而未發(fā)生任何買賣關系的貨物,其起運國(地區(qū))或運抵國(地區(qū))不變,即以進口貨物的始發(fā)國(地區(qū))為起運國(地區(qū))填報,以出口貨物的最終目的國(地區(qū))為運抵國(地區(qū))填報。
(2)對于發(fā)生運輸中轉并發(fā)生了買賣關系的貨物,其中轉地為起運國(地區(qū))或運抵國(地區(qū))。
可通過提單、發(fā)票等單證來判斷貨物中轉時是否發(fā)生了買賣關系。
4.無實際進出境的貨物:
(1)運輸方式代碼為“0”、“1”、“7”、“8”、“W”、“x”、“Y”、“Z”、“H”時,起運國(地區(qū))或運抵國(地區(qū))應為中國。
(2)貿易(監(jiān)管)方式代碼后兩位為42-46、54—58時,起運國(地區(qū))或運抵國(地區(qū))必須為中國。
(3)保稅物流中心(A、B型)、保稅區(qū)、出口加工區(qū)、保稅物流園區(qū)、保稅倉庫、出口監(jiān)管倉庫等海關保稅監(jiān)管場所及特殊監(jiān)管區(qū)域之間往來的貨物(監(jiān)管方式代碼為1200),起運國(地區(qū))或運抵國(地區(qū))應為中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