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而論之
成語名字:要而論之
成語發(fā)音:yào ér lùn zhī
成語解釋:猶言要而言之。概括地說,簡單地說。
成語出處:《天討 豕韋之裔〈普告漢人〉》:“要而論之,滿人之人中國也,據(jù)其土地山河,竊棋子女玉帛……固古人所謂倒行逆施者矣。”
成語繁體:要而論之
感情色彩:中性成語
成語用法:作分句;用于總結(jié)文章等
成語結(jié)構(gòu):偏正式成語
產(chǎn)生年代:近代成語
近義詞: 要而言之、 總而言之
成語例句:〖示例〗要而論之,法者天下之公器也,變者天下之公理也。 ★梁啟超《論不變法之害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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片言居要 -> 要而論之 -> 之乎者也